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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圣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时间: 2024-07-31 09:17:48 |   作者: 自动灌装机

产品详情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发布多项重磅政策,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支持力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提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的医疗改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疾病普遍化、行业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提高以及医保体系的健全等因素的驱动。预计未来中国医药行业将继续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7月,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为期一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本轮医疗反腐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保障。

  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精确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全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明显问题,破除制约高水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4月,《“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方案强调加强中医药典籍的保护传承,通过系统保护、研究和利用中医药古籍,推动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打造中医药古籍数字化服务应用产品。同时,方案还提出推动及加强中医药数字化建设,建立中医药资源藏品信息数据库。2023年5月 19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随着中药集采常态化,将推动中成药进院并拉动中药市场增长。同时具有成本及品种优势的药企才能进入集采名单,能快速抢占市场,势必将推动中医药行业的进一步整合,提升行业的集中度。

  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并落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逐渐完备对中药产业的规划和指引,推动中药产业向现代化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鼓励中医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背景下,中医药优势得到较好发挥,优质中药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1、公司是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高新科技型企业。公司目前拥有中成药药品和化学药品批准文号 300余个,基本涵盖中、西药常用剂型。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注射剂等;品种覆盖儿科、妇科、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疗等十多个领域。拥有以小儿肺咳颗粒、地贞颗粒、延参健胃胶囊等为代表的多个市场畅销品种。其中,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 100余个品规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延参健胃胶囊、血塞通注 射液、地贞颗粒等200余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等为公司独家品种。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21年4月29日实施完毕,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剥离医药流通业务,集中资源聚焦医药制造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递交了行业分类变更申请。

  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审议确定并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已由批发业(代码F51)变更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E27)。

  公司主要是做医药制造业务,经营事物的规模涵盖药物研发、药品生产与销售。公司获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等经营资质后进行生产,然后通过经销方式将药品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店,最后销售给药品消费者——患者。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研究院可划分为中药所和化药所,全部的产品以项目组的模式进行研发。研究院吸引了优秀科研人才,主要在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化学仿制药、中成药原有品种深度开发及工艺优化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浙江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人才教育培训、实验室共建、新药联合开发、各级课题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的利用科研院校研发人才资源优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改良型新药专项研发平台,持续引入拥有非常良好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的项目和拥有丰富研发经验高端研发团队,以提升公司在中成药和化学药方面的综合实力。

  公司执行“以产定采”的采购策略,设置集团供应链中心,负责全集团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五金备品备件、试剂耗材、办公用品和工程设备的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相互结合的采购模式,并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由质量、生产、采购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管理、备案。公司成立了“计划-采购-监督”分工协作、交叉审核、互相制衡的采购机制,以保证质量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公司销售部门制定年季月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据此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供应链中心根据物料库存、使用周期等情况制定年季月物料需求采购计划,过程中再依据实际销售情况、生产情况做动态调整,制定每月可供执行的物料采购计划并经各部门会审后执行。

  各分子公司采购部门依据物料采购计划同各合格供应商询报价上报集团供应链中心,集团供应链中心再次询报价或者公开招标。针对所采物料商品的不同,采取以集中采购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模式。供应链中心根据采购计划、库存情况及原辅料市场情况从经质量审计的供应商进行招标或者询报价采购,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及价格后,下发各分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其中大宗中药材品种多采取药材产地采购模式,即通过前期的市场及产区调研,确定适合公司采购的策略,选择时机进行产区季节性采购。

  供应链中心跟踪、监督、评估各分子公司采购效果,公司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核检查和监督。

  公司的生产单位主要为天圣制药及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湖南天圣、四川天圣、天圣山西,主要生产销售各类口服固体制剂(包括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药用空心胶囊。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管理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严把质量关。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避免物资和产品的积压,以提高效率。

  生产组织方面:在公司“以销定产”的策略下,由销售部门依据市场需求下达需货计划,生产部门在接到需货计划后,根据库存情况,下达生产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回来后,按品质衡量准则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单和物料放行单办理入库。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从仓库按批领取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严格按注册工艺和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同时不但要求质量合格,过程也要合规。产品生产完毕后质量部门进行随机抽检,后按国家质量标准做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再对每批产品进行放行审核,所有项目审核无异常后开具成品放行单,仓库接到合格成品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办理成品入库,产品即可上市销售。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本着“以民为天,以质为圣”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理念,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公司一直以来将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到“人、机、料、法、环”的方方面面,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在人员方面,质量管理人员均具备医药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专门的培训,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很好的控制产品质量。在机器设备方面,不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成套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让设备随时处于最佳状态,为生产出优质产品提供硬件保障。在物料质量控制方面,配备了完善的分析检验仪器,制定了物料的详细检验操作规程,对所有物料均严格全项检验,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成品不合格不得放行出厂。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配备了经过培训并且有丰富经验的现场质量监控人员,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合规,质量合格。在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公司按照GMP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按期进行自检,查漏补缺,使所有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以确保产品质量。

  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产品在各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即将生产的药品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房、诊所,最后到药品消费者——患者。

  公司制定了全渠道全覆盖的精细化、学术化的营销模式,精准定位各级优质经销商,并铺以专业的自有学术团队。同时针对不同管线产品属性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营销团队,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营销模式。

  医疗市场是品牌药企的必争之地,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学术队伍,专注公司核心产品,在品牌建设上,加强与专家的学术沟通,开展合规的学术推广活动,并积极推进专家指南共识的工作。目前学术队伍已覆盖30余个省市 2,000余家等级医疗机构,保证了核心品种在公立医院的覆盖,通过产品的创新,服务质量的提升传递了品牌的价值观并得到广泛认可。

  同时核心产品在基层终端市场需求潜力大,我们通过以学术价值为导向,下沉终端基层市场,覆盖了13,000余家基层机构,保证了产品的可及性。

  在普药产品的销售推广方面,针对普药流通大、覆盖广的特点,公司在全国 28个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络,与各地优质商业深度合作,以提高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渗入率。

  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自 2020年开始,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的客户画像、客户特色匹配不同产品和覆盖区域,增加了公司产品在不同省市和医疗机构的覆盖率。

  公司坚持创新型战略,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院可划分为中药所和化药所,所有产品以项目组的模式进行研发。研究院吸引了优秀科研人才,主要在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化学仿制药、中成药原有品种深度开发及工艺优化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效。

  在自主研发和引进人才的基础上,公司也十分注重加强与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公司近年来先后与浙江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实验室共建、新药联合开发、各级课题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研发人才资源优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改良型新药专项研发平台,持续引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和拥有丰富研发经验的高端研发团队,以提升公司在中成药和化学药方面的综合实力。

  公司具有“药品品种齐全、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的优势,并坚持精品化战略:始终以质量取胜,生产精品,不偷工,不减料,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坚持创新型战略: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产品线及产品结构布局,目前持有药品生产批文300余个,其中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100余个,《国家医保目录》200余个,拥有以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灵精胶囊等多个自主知识产权品种。

  公司核心品种小儿肺咳颗粒,具有健脾益肺、止咳平喘的功效,为治疗小儿呼吸系统疾病常见用药,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2018版。

  公司独家品种延参健胃胶囊,用于对慢性萎缩性胃炎的治疗,被纳入包括《胃脘痛中医诊疗专家共识意见(2017)》、《慢性胃炎中医诊疗专家共识意见(2017)》、《中成药治疗慢性胃炎临床应用指南(2020年)》。

  公司独家品种地贞颗粒,具有清虚热、滋肝肾、宁心安神的功效,用于女性更年期综合征阴虚内热证,症见烘热汗出,心烦易怒,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腰膝酸软,口干,便秘等症,被纳入《中成药治疗更年期综合征临床应用指南(2020年)》,既是国家医保品种又是OTC品种,可实现在药店购买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公司加强产品的迭代、更新,其中,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在国内同类产品中率先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并于2022年7月集采中标;注射液于2022年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并于2023年集采中标。目前,公司一致性评价在评产品(含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涵盖多个治疗领域,后续将继续积极推进过评相关工作。

  公司着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司从 2018年开始启动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目前建成了全国先进的中药固体制剂智能制造工厂,完成了企业资源计划的 ERP(SAP)系统、制造执行的MES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的SCADA系统、自动化控制的DCS系统、在线监测管理的PAT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的LIMS系统、过程知识管理的PKS系统、仓储管理的WMS系统和DDI流向管理系统的建设。公司已具备了成为国内领先的中成药制剂领域CDMO标准工厂的能力,可承接国际国内CRO公司、中药MAH品种的研发和委托生产。

  中药口服固体制剂智能制造工厂的建设将推进中药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公司中药固体制剂智能制造工厂在 2021年获评“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重庆市智能工厂”,并在2022年成功入选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数智健康十大标杆案例”。

  2023年我们启动了湖北天圣药业小水针注射液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5500万,拟购置小容量注射剂全自动灌装线、全自动 CIP机组、水浴式灭菌釜,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分光光度计等智能化设备、仪器600台套,同时,在该产线上搭建MES、SCADA、LIMS、设备管理、能源管理等系统。该项目将在2024年完成建设,2025年投产,投产后将新增年产6亿支小水针注射液的生产能力。

  公司具有20多年的医药渠道建设经验,拥有良好的竞争优势和合作多年的客户。多年来对市场深耕细作,现已形成了稳固的市场地位和良好的品牌优势,搭建了全国性的立体营销网络,和全国主流商业均有合作,通过1000多家商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药品配送网络,保障患者用药的及时性。

  公司采购一体化运作方案,通过资源共享,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实现价格、供应商等资源共享,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采购供应体系,以实现供应、降低成本、优化服务的目标。

  天圣制药始终坚持“正气、学习、创新、进步”的企业价值观,秉承“以民为天以质为圣”的品牌理念。用质量保障民生,用技术赋能生产,用标准打造行业,全心全意服务人类健康。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带领下,全体员工凝心聚力,遵循“整合、创新、提高”的产业发展方针,合理调配生产,精细运营,降本增效,聚焦主业,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整体较上年有所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口服固体制剂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但小容量注射液和大容量注射液的收入有所上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334,659.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6%;实现营业利润-93,573,002.73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73,691.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2.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61,754.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54%。

  2023年,公司遵循“整合、创新、提高”的产业发展方针,深化改革,致力于工业换档增速,加强工业自产品种全国营销工作;同时,公司继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强化市场建设,继续加大主导产品和有市场潜力产品的市场开发推广力度。在市场开发中实行品牌推广与学术推广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部的前置功能。合理调整销售策略,积极组建适应市场需求的销售队伍,加强对销售渠道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拓市场,抢占市场份额。

  2023年,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协调组织生产,合理安排生产调度。公司格外的重视生产和质量管理,不断优化生产安排、增加质量监控手段,严格按药品GMP要求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同时通过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通过统筹集中安排生产,节能降耗,降低产品能耗成本;通过改进设备,优化工艺路线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新购生产设备,增加质量监控技术手段,大大提升了产品质量水平;通过引进专业的安全环保技术人员,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避免了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恪守依法制药、依法治企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成本管控,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管理层分工落实对各子公司的管理责任,加强公司及子公司质量、安全督导巡查,同时加强对各子公司的内审工作。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决策、执行及监督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经营策略,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逐步优化公司业务流程,强化内控管理制度的落实,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公司,注重专业化培训,不断完善培训制度和内容,为公司的整体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公司将持续加大中成药和化学药品的研发力度,同时将加大公司的研发投入,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研发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盯住高端产品,也抓好基础产品。将老产品的优化做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同时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大健康产品的开发。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工业换档增速,打造高质量的智能制造药企。我们将遵循“整合、创新、提高”的产业发展方针,进一步整合公司内外资源,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口服固体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市场;我们将改造落后生产设备,新增数智绿色生产线,充好分挖掘利用数据资产,提升新质生产力,我们将充分利用生产基地现有条件新建绿色环保能源,降低能耗成本以扩大优势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将通过学习、培训、自查自检整改等措施,不断强化日常生产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保障产品品质;同时,加强日常专项监管,落实安全环保人员相关责任,保证安全环保无事故。

  公司将继续以销售为龙头,多渠道开辟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将狠抓内部管理,采用精细化的成本管控方式,控成本,提质量,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产能,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效能,生产出优质优价的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公司在抓好生产的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确保公司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营造一个安全、优美、绿色的生态环境氛围。

  在公司“立足重庆,布局全国,仿创结合,兼收并举”的发展思路指导下,以独家、基药、医保品种为核心着重发力:以等级医院创建产品品牌,在基层诊所、中小型连锁药店等终端市场提高覆盖率、增加产品可及性,并适时发力大型连锁药店市场;以优质省级经销商和县市级经销商合作共赢模式拓展、加深陈品的市场可及性。

  以集团信息化建设为技术手段,促使业务、财务、管理一体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可视,使决策者、管理者与员工之间、部门之间信息对称、传递便捷、响应快速,以实现精细化过程管理,从而提高决策管理的高效性、准确性,同时积极挖掘数据资产,形成有效资源,以致力于提高生产工作效率,降低生产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营利润,实现企业价值增长。我们将逐步推进全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实现绿色、数智、智能的最终目标。

  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对公司研发、管理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才便成为了让企业脱颖而出的关键。我们已经开始人力资源改革,通过盘活现有人力资本和引进高端人才相结合,实现公司人力梯队建设。我们将通过建立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员工期权激励约束机制,进行改革,释放活力,提高运营效率,以进一步实现企业价值增长。

  公司将继续推进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及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内部治理,并有效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中。逐步强化内部的流程化、体系化管理,减少管理风险。

  医药行业是受到政府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之一,也是行业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与深化,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等相关政策出台和实施将深刻影响医药产业的各个领域,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药品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监管政策更加严格,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

  应对措施:公司管理层将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变动趋势,积极控制和降低生产经营风险。公司将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要求;同时积极推进实施中长期战略规划,强化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环保监管力度的提高,民众环保意识逐渐增强,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越来越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环境污染管制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属于国家环保监管要求较高的行业,这将增加公司在环保设施、三废治理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公司面临的环保压力和风险逐步加大。

  应对措施:公司会在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的同时,改进生产技术,降低环保费用。持续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相关知识培训,提升环保工作有效性和管理水平,落实环保治理效果。切实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及员工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公司历来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成立了天圣研究院作为专业研发公司,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实力。但公司在未来技术研发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以下风险因素:未能紧跟中成药技术发展路径及用户需求变化的发展趋势,针对研发投入不足、或者技术研发方向发生错误,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进而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生产的基本工艺改进的滞后影响公司的成本控制和产品性能的改进;公司在重点产品领域研发反应能力不足,或者研发反应速度跟不上主要竞争对手,将影响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公司的科研成果与可制造性、可维护性、加工生产能力之间脱节,相关技术未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经济效益,造成公司资源的浪费。

  医药行业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新药研发及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存在失败或者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跟随政策、行业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发展部署,加强研发的全过程管理,动态调整,滚动优化。尽可能提高并改进研发水平,慎重确定研发项目,优化提升研发格局,提高资源利用率,在重点推进主要研发项目的同时,对新品种项目研发进行拓展,满足市场的需求。

  药品降价主要原因包括政策性降价和市场竞争所致的价格下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以挂网招标模式统一各省的药品采购平台,以此控制药品价格,形成了以低价药品为主导、药品价格总体下降的趋势。此外,国家一贯推行的药品降价措施、控制医疗成本等政策导向,将会对药品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有效控制各项成本;提高营销管理水平,扩大核心产品终端覆盖面,合理控制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1、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 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

  2、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一案发回重审。

  3、公司于2023年12月 29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渝01刑初21号],判决公司无罪。公司不上诉。

  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8月2日、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5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 1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公司及控制股权的人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1、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控制股权的人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 12,147.4926万元。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上述未归还资金共计12,147.4926万元。截至2021年4月8日,控制股权的人刘群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制股权的人所涉案件处于上诉阶段,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控制股权的人偿还方案和已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条款存在修改或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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